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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處置明細表中包括了哪些內容?

債務債權 閱讀(2.13W)

債權債務處置明細表中應包括的內容

債權債務處置明細表中包括了哪些內容?

1、預收賬款

2、應收賬款

3、預付賬款

4、應付賬款

5、其他應收款

6、其他應付款

7、已完工未結算

8、已結算未完工

公司債權債務處置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一、債權人如何追索公司債權?

1.收集證據

首先要依法收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證據。

1)向債務公司註冊地工商部門調取該公司註冊登記資料及其全部內檔資料,查清債務公司的股東及註冊驗資帳戶及開戶銀行。要取得這些證據,通過代理律師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門調取。

2)向債務公司註冊驗資時的開戶銀行調取註冊資金被取走的相關憑據。要實現這一目的有兩個途徑:

⑴是通過依法起訴該債務公司,在訴訟中將該債務公司的股東一併作為被告,同時在訴訟過程中通過代理律師(必須是執業律師,其他非執業律師代理人不具備資格)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然後向該債務公司註冊驗資時開戶銀行調取註冊資金的去向憑證,影印註冊資金被取出的相關憑證,並讓銀行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也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到該債務公司註冊驗資時開戶銀行調取註冊資金被取走的相關憑據。

⑵是在訴訟過程中不提及調取該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事宜,待案件勝訴後,在申請強制執行過程中通過代理律師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直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2.實現債權

通過上述方式進行調查,取得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相關證據後,採用如下三種方式實現債權:

1)依法追加該債務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直接執行該債務公司股東個人的財產來實現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或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該債務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給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造成了損害,則該股東在抽逃出資或虛假出資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2)通過協商談判解決。

以該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構成刑事犯罪,同時還要承擔行政罰款的責任相逼迫,迫使其償還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59條規定,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的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0條、201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債務公司將受到工商部門的行政罰款,其股東還會承擔刑事犯罪的責任。迫於這種情形“空殼”公司一般是會償還債務以息事寧人的。

3)依法舉報,迫其還債。

如果通過協商的方式還不能實現債權的話,可向工商部門、公安部門舉報讓其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迫使其償還債務。一旦債務公司股東構成刑事犯罪,為減輕罪責,爭取從輕判決,其會主動還清債務,以爭取在刑事上從輕處理的。

二、債務人如何減輕公司債務負擔?

為避免債權人通過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等剛性手段來解決債務爭端,實踐中,負債公司一般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其一是申請破產。其二就是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在理論上可以分為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和非持續經營條件上下的債務重組兩種。本文中的債務重組是指前者,其目的是減輕公司的債務負擔,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在實踐中比較成熟的債務重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債轉股

也稱債務資本化。債務資本化是指債務人將所負債務轉化為公司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對公司的債權轉化為對負債公司的股權的情況。目前,我國行政法規中規定的債轉股僅限於金融機構與國有大型企來之間發生的債權轉股權,即所謂的政策性債轉股,但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其他公司之間的債轉股,而且,公司間債轉股作為一種緩解公司資金緊缺的新手段已經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

2.債務轉移

所謂債務轉移是指負債公司將其對債權人的負債轉給第三方承擔的行為。

3.債務豁免

債務豁免是指負債公司以低於債務帳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即債權人豁免負債公司的部分債務,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負債公司的負擔。豁免部分債務帶來的損失,應記入債權人當期營業外支出,但負債公司不宜確認債務重組收益。

4.債務抵消或債的混同

債務抵消分為法定抵消和約定抵消兩類。《合同法》第99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條件或者期限。所謂約定抵消就是當事人互負債務,但標的物種類、品質甚至數量均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進行的抵銷。債務抵銷一方面可以免去雙方互動給付的麻煩,節省清償債務的費用;另一方面可確保債權的效力,以免先為清償者有蒙受損害的危險,特別是在破產程式中,破產人對於債權人有反對債權時,其債權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債務,從而使自己處於優先清償的地位。此外,《合同法》第83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因此,在債務重組實踐中,債務抵銷與第三方債權轉讓配套運用也較為常見。

5.直接融資增資減債

直接融資增資減債,原則上不屬於直接的債務重組的範疇,但有異曲同工之效。主要是負債公司在資本市場中吸引其他資金注入,改善資金緊缺的狀況,使經營活動順利進行,通過贏利來償還債務。直接融資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利用股票市場,即公司通過在境內外發行股票籌得資金,從而減輕公司的債務負擔。二是發行可轉換債券。

6.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公司間的債務一般是根據合同產生的,當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償還債務的條款時,可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修改債務條件來減輕負債公司的債務危機,通常包括:降低利率、延長償債期限,消減債務本金或積欠利息等,在理論上可以被稱為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和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這種方法適應於某些一時財務困窘,但尚有發展潛力的負債公司。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債權債務處置明細表所應該包含的基本內容。同時,我們也瞭解了在債權債務處置過程中的相關法律知識,我們知道,公司間的債務是根據合同產生的,當有一方因為一些原因而不能償還債務,可以和對方協商通過降低利率、延長償還期限等方式來減輕負債公司的危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煙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