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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協議書的內容有什麼

改制重組 閱讀(1.45W)

一、債務重組協議書的內容有什麼

債務重組協議書的內容有什麼

甲方(債權人):某某

乙方(債務人):某某

丙方(擔保人):某某

截至某年某月某日,乙方共欠甲方借款本金1萬元,利息0.8萬元,丙方對乙方所欠以上債務提供了有效擔保,擔保方式為某某方式。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保證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一般保證是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承擔補充責任的保證方式,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為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即一般保證方式中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連帶保證是保證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與債務人負連帶責任的保證方式。在連帶保證方式中,不論債務人是否能履行債務,只要債務人到期未履行債務,保證人就應承擔連帶責任。為避免一般保證中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建議金融機構不要選擇一般保證方式,而應選擇連帶責任保證。

本合同各方對上述權利及義務確認無誤。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於某年某月某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萬元人民幣,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剩餘借款本金及利息1萬元。(適用於乙方一次性支付債務重組款的情形)

或者:乙方於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分期償還所欠債務,具體為:

第一,乙方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1萬元;

第二,乙方於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1萬元;

第三,甲方承諾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償還全部所承諾的1萬元債務後,免除乙方所欠剩餘債務,甲、乙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同時終止。

第二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對乙方重組後的債務按2‰的月利率計收利息。(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計息)

第三條乙方如連續兩次未按第一條規定的還款計劃還款,又未得到甲方認可,甲方將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的全部承諾,單方解除本合同,對其中乙方已歸還甲方的款項作為乙方正常償還欠款處理,並依法採取各種手段追回乙方所欠的剩餘借款本金計利息。

第四條如乙方於某年某月某日之前不能償還全部所承諾的1萬元債務,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的全部承諾,單方解除本合同,對其中乙方已歸還甲方的款項作為乙方正常償還欠款處理,並依法採取各種手段追回乙方所欠的剩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條在乙方未歸還全部所承諾的1萬元債務之前,甲方不放棄除本合同有明確約定之外的任何權利(包括對抵押物的有關權利)

第六條乙方承諾:其任何改制、改組和資產轉讓、變賣等嚴重影響履約能力的行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丙方承諾在乙方如期歸還全部所承諾的1萬元債務並終止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之前,繼續承擔原來的擔保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其它約定:

1、乙方用其合法擁有的某資產作為債務重組的抵押物(抵押手續另行辦理),甲方享有相關權利;

2、某公司自願為甲、乙雙方之間的債務重組提供擔保連帶責任保證(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3、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糾紛,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某某(簽字)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某某(簽字)

丙方:(蓋章)

授權代表:某某(簽字)

二、債務重組詢徵函範本內容有什麼

第一,債權債務詢證函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索引號:12345

敬啟者:

某某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單位委託查帳的註冊會計師,在其定期性審計本單位帳目之過程中,欲證明敝公司下列所結存或結欠貴公司之記錄:

截止日期:此信乃作為函證之用,而非請求付款

貴公司應付金額預付貴公司金額

欠貴公司金額預收貴公司金額

如上述金額與貴公司帳目相符,請於下列空格簽署。如有差異,請將實數詳列於背面並加簽署。

上述帳目若在截止日期後已結清,仍請郵回此證明書。

請填妥後將此表格務必直接傳真至某註冊會計師收(傳真號:12345),並將此表格原件放入回郵信封,直接寄本單位之會計師,某某某會計師事務所,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大樓某樓,郵編:12345,電話:1234567。作為其稽核本單位帳目之用。

敬請確認所欠金額並請提供其明細表。

謹啟(蓋章)

本人已確認上述金額與本公司帳目相符

已確認

第二,注意事項

1、分清銀行餘額的詢證和銀行發生額的詢證。餘額是某一截止時點之前所有發生額的最終結果,通過詢證銀行餘額可以證實截止某一時點的銀行餘額是否真實存在。發生額是業務發生時的原始記錄,通過詢證銀行發生額可以證實某一筆銀行業務是否真實發生。如在驗證投資人以貨幣資金投資時銀行詢證函就是對銀行發生額的詢證。在對資產負債表所列銀行存款專案審計時銀行詢證函就是對銀行餘額的詢證。

2、正確簽章。發函方應該簽署公章。覆函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在“資料證明無誤”、“資料不符及需加說明事項”簽署單位公章,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不能以單位內部機構公章代替單位公章。

3、如實填寫,及時回覆。發函方應根據本單位帳簿記錄如實填寫,作為覆函方的金融機構應根據原始記錄核對,按銀行詢證函專案逐一填寫,填寫完畢後及時回覆至會計師事務所,並按有關規定向發函方收取詢證費用。

4、注意銀行詢證範圍。銀行詢證不僅包括某一截止時點有餘額的銀行,還包括存款、借款、託管證券、應付票據已結清的帳戶。因為有可能存款帳戶已結清,但仍有銀行借款或其他負債存在;也有可能借款帳戶已結清,但仍有未付利息。

5、詢證程式要恰當。註冊會計師寫好詢證函交給被審計單位蓋章後,應親自將詢證函寄出,不可將詢證函交給客戶,從客戶取得詢證函回函要評估回函的可靠性,不可粗心大意。

6、詢證工作底稿要齊備。銀行詢證的名單、寄發詢證函的郵費單據影印件、到銀行實地詢證的工作記錄等工作底稿要齊備,附於銀行有關專案審定表下。正確運用銀行詢證函對於提高會計資訊質量,保證銀行有關專案的真實性完整性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債務重組詢徵函範本內容有簽訂的具體日期,以及索引號的編號。並且在債務重組詢徵信當中需要寫明公司應付和預付款金額。如果核實金額相符的話,那麼需要簽署以後進行郵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