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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相互抵銷的條件是什麼

債務債權 閱讀(2.2W)

一、債權債務相互抵銷的條件是什麼?

債權債務相互抵銷的條件是什麼

1、抵銷人與被抵銷人之間互負債務和債權。

2、抵銷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3、必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4、雙方適用抵銷的債務是能抵銷的債務。

二、關於債務抵消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四十九條 【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抵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合同產生。

三、哪些債務不能抵消?

1、性質上不得抵銷。例如不作為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以及撫卹金、退休金、撫養費等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

2、法律規定不得抵銷。如:禁止強制執行的債務(保留被執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發生的債務,此種債務如允許抵銷,有違公序良俗;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的債務。

3、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抵銷的。

四、債權轉讓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綜上所述,債務債權只要滿足法定條件就可以相互抵消,債務債權抵消了的情況下,建議雙方當事人籤一份債務債權抵消協議。另外在最新的法律制度中也明確規定,債務債權都是可以轉讓的,不過都有嚴格的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