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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寫了借條會定詐騙罪嗎借條路?

債務債權 閱讀(2.58W)

一、對方寫了借條會定詐騙罪嗎?

對方寫了借條會定詐騙罪嗎借條路?

對方寫了借條一般情況下不會定詐騙罪的,但是也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的。騙寫借條一般不構成詐騙,這種情況屬於經濟糾紛,受誘騙寫的借條通常是無效的。借條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二、哪些借條是無效的?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3、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著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經法院查實,如果借貸行為沒有實際發生,原則上不予支援,

4、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5、主體瑕疵。

如民間借款合同的主體是自然人的,且行為能力存在瑕疵的,則該民間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該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但該合同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合同無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上的大多數人對於借條的出具形式還有就是內容可能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如果明明知道對方的借款是用於非法活動的話,那麼這樣的一種情況是屬於無效的。而且如果存在欺詐的股息,有可能會構成我國刑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