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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解決方案

公司債務 閱讀(6.91K)

上市公司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也是可以進行重組的,而此時的重組方式包括了資產重組、結構重組以及債務重組等等。關於上市公司債務重組方面的解決方案問題,本站已經整理了有關文章,馬上就來為您解答。

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解決方案

上市公司債務重組解決方案

上市公司的債務重組中,應對債務以及債權人的特點具體分析,並根據自身狀況,選擇債務重組的方式,然後妥善制定解決辦法。

債務重組的目標有二:

一是承擔損失,

二是盤活資產。

其中盤活資產是企業起死回生的關鍵,企業經營困難和虧損的根本原因並不在於債務負擔沉重本身,更多的是不良資產或者低效資產影響了企業的獲利能力。當企業的收入不足,缺乏足夠的現金流量來維持經營資金的正常週轉,最終導致企業進入資金不足———經營惡化———資金進一步短缺的惡性迴圈,從而陷入困境。另一方面,已經造成的損失是盤活資產的前提,按照主要承擔損失的物件不同,可以將債務重組分為外部重組和內部重組。所謂外部重組就是主要利用政府或者大股東等外部力量對債務進行重組,而內部重組則主要依靠企業自身的力量清償債務。無論是外部重組還是內部重組,只有債務重組中每個參與者進行一定讓步,然能使得債務重組順利進行,每一個參與者的損失才會減少到最低限度。

在債務重組具體的處理上面,可以做出許多精彩的方案,但萬變不離其宗,債務重組的目的是要盤活企業資產,或者使企業的資產得到某種改良,使企業脫離惡性迴圈而步入良性迴圈。一個完整有效的債務重組方案應至少具備以下內容:

1、債務結構的調整:通過債務結構的調整,改善企業的長短期債務結構,減少近期的債務本息支出的壓力和風險,使已經形成的損失得到一定的分擔、消化和吸收,使企業能夠贏得時間,緩解短期負擔,來做不良資產的處置和盤活工作。

2、經營結構的調整:債務重組的最終目的是要全面改善企業狀況,在對債務結構做出調整之後,要對企業的經營進行重新安排,改良、關閉、合併或者出售不良資產,使企業生產經營重新獲得活力。通常,這一步驟是由債務結構調整中承擔損失最重的人來制訂並主導完成的。另外,為更加順利地調整經營結構,這一過程常常還伴隨著管理層甚至股權的調整。

3、任何一次債務重組都不是一個簡單的模式能夠完全解決,往往是多種手段的綜合使用,以適應不同性質債務的特點,滿足不同債權人的利益需求。

《破產法》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上市公司進行重組是為了能夠更好的讓企業發展壯大,當然不少債務重組都是發生在企業經營困難的時候,此舉是為了能夠使企業繼續經營下去而不至於破產倒閉。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