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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能否為公司債務擔保?

公司債務 閱讀(1.27W)

一、個人能否為公司債務擔保?

個人能否為公司債務擔保?

個人能為公司債務提供擔保。但是個人必須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是年滿十六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還需要具有相應的擔保能力。根據《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二、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1、惡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欺詐、脅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主合同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保證人也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約定禁止轉讓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人給第三人,而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轉讓債務未經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但未經保證人的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未經其同意變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如果加重債務人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有關擔保的具體情況,是需要由符合擔保條件的人員來進行處理,如果不符合擔保條件的,那麼該擔保行為顯然是無效的,具體情況下可以對債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認定,並簽訂擔保協議來進行認定,避免後期發生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