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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後 | 其債權債務關係應該如何處理

公司債務 閱讀(2.5W)
公司登出後,其債權債務關係應該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債權債務應當由公司的破產財產清償、公司的登出應當在公司清算結束後,主要清算公司的剩餘財產,債權債務等,並且清算組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再申請登出公司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