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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為名義的欠條有用嗎

公司債務 閱讀(9.85K)

視情況而定。如果出具欠條的人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授權代表,則出具的欠條可以認定為公司行為,則該欠條是具有效力的,債權人可以追究公司拖欠貨款的責任;如果該個人與公司沒有關聯,單純以私人名義出具欠條,則該行為繫個人行為,無法代表公司,所寫欠條無效。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以公司為名義的欠條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