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個人債務>

重組後承擔的債務能否扣除

個人債務 閱讀(2.66W)

企業債務重組不可以扣除。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重組後承擔的債務能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