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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欠債不還了要怎麼辦

個人債務 閱讀(3.17W)

俗語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在現實生活中,似乎有一種債務人欠債不還的天經地義,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債務人理直氣壯的借錢不還的現象太多。而對於債權人來說,如果債務人欠債不還了要怎麼辦呢?生活中因債務人欠債不還而發生的借貸糾紛有不少,那麼如果發生了借貸糾紛應該怎麼處理?對此,本文將一一為您介紹。

債務人欠債不還了要怎麼辦

一、債務人欠債不還了要怎麼辦

別人借錢不還針對不同情況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案,一般認為主要的解決方法有:

1、對方有歸還誠意,但暫時無還款或一次性全額還款能力的,可考慮給予適當合理的寬限時間或分期還款。

2、對方有歸還誠意,但限於客觀原因無法還款,基於訴訟時效的考慮應當儘快安排起訴事宜。

3、對方無歸還誠意,但有償還能力的,建議採取適當的方式給予壓力,迫使還款。如非訴手段無法實現催款效果,則建議立即採取訴訟方式且考慮採取訴訟保全。

4、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有歸還誠意,也無法判斷是否有償還能力,建議採用適當的方式施加壓力,迫使對方做出反應,以便正確判斷上述情形,並按照1-3項方法進行。

二、發生了借貸糾紛應該怎麼處理

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後果。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

3、根據合同法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4、根據民法通則,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5、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因借款而獲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繳。

6、根據擔保法,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絡、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且在保證人欄目內簽字、蓋章的或註明是保證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7、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還款責任。

8、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9、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採用妥善的方式,儘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註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也可以電話催款並錄音。

11、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12、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13、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14、超過兩年訴訟時效後,借款人答應還款後又不承認的,法院判決借款人繼續履行還款責任。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遇到債務人欠債不還的情況時,作為債權人,您要及早向債務人追討,不要錯過了追討債務的訴訟時效。如果不能通過和平的方式追討回債務,那麼您就要考慮起訴的方式,打債務糾紛官司來追債。此時,如果您的證據提供充足,法院很有可能會判決債務人還款。因此,證據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您不知道該準備哪些證據,可以諮詢一下債權債務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