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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欠錢不還要跑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02W)

一、債務人欠錢不還要跑怎麼辦

債務人欠錢不還要跑怎麼辦

1.可以先到法院提出上訴,以免超出訴訟時效。

2.或者把債權資訊上傳到平臺上幫助催收。

3.欠錢還錢天經地義,逃跑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失蹤人的財產由債務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債務人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債務人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由此可見,宣告失蹤後將能確定對失蹤人的財產代管關係,並能解決對失蹤人所欠債務的清償問題。所以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借債權人錢的人失蹤,然後要求從債務人的財產中清償欠債權人的債務。

至於欠條的訴訟時效這個問題,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首先,對於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

其次,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

二、欠債不還法律後果是什麼?

欠款不還,這是借款合同關係,屬於民事行為。對方如果逾期不還錢,債權人可以攜帶相關的借貸證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的民事審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決後,對方是有財產而拒不還錢的話,那麼法院對通過強制執行的手段將對方進行拘留讓對方執行判決書。但是如果對方是沒有財產而無法執行的話,那麼此時就只能中止執行,待有償還能力時,可以申請繼續執行。

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欠別人錢的時候一定要及時償還,如果超過還錢的期限還是沒有錢還,一定要跟債權人進行商議,不經過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不還錢,被起訴,那麼會影響個人額徵信,一旦徵信有問題,那麼借錢更難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