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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人跑了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21W)

欠債不還人跑了怎麼辦

欠債不還人跑了怎麼辦

一、法律程式

1、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缺席判決。

2、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人,你可以將其列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是一般責任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下,你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

3、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及家屬必須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會拍賣。

二、宣告失蹤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由此可見,宣告失蹤後將能確定對失蹤人的財產代管關係,並能解決對失蹤人所欠債務的清償問題。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借你錢的人失蹤,然後要求從他的財產中清償欠你的債務。

三、至於欠條的訴訟時效這個問題,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對於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2、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

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綜上所述,對於這種欠債不還人跑了怎麼辦這個問題,若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向法院起訴,或起訴連帶責任人,由法院查封被告人的資產,宣告失蹤,債務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扣。另外欠條如果有約定還款日期,則時效為約定日期後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