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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死亡了債權人還能索要欠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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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的相關民事行為能力自啟,死亡之日終止,簡單來說,也就是自然人死亡之後,他喪失了,作為被告的資格。如果相關人欠你相應地貸款,那麼你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起訴,如果在此過程當中,被告死亡,那麼法院會要求你變更被告,因為民事法律案件只能審判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原告拒絕變更被告,那麼會面臨的法院判決是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那麼自然人死亡之後,他生前的債務是否會一筆勾銷?

債務人死亡了債權人還能索要欠款嗎

首先,我們需要先檢視,債務人是否有相應的遺產,如果有遺產,此時就會涉及遺產繼承和分割的情形。對於被繼承的遺產,那麼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的繼承人,申請分配繼承的財產,如果繼承的財產足以償還債務人的欠款,那麼剩餘的財產有繼承人繼承,如果剩餘的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債權人的欠款,那麼不足以償還的部分債權人,不能向繼承人進行索要,即使債權人通過法律訴訟的途徑,向繼承人,索要不足以償還的部分法院也不會支援。

如果債務人的財產已經進行了分割,而且遺產的繼承人也有很多,債務人的財產可能會涉及動產,或者是不動產以及資金債券等,如果既有債權分配,又有繼承分割的情形,那麼法院會考慮先分配債權人的財產,然後對剩餘的遺產進行評估,難以評估的,可以進行拍賣處理,將剩餘的遺產進行分割,一把風格財產的方式是秉持著公平原則。

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存在著生活困難,或者另一方沒有盡到贍養,或者是撫養的義務,或者另外一方當事人在財產分割上有欺騙或者是其他違法行為,那麼法院在分配財產的時候可能會涉及少分,或者是不分配財產給這方繼承人。

如果乙方繼承人已明確表示不再繼承財產,那麼參與財產分配的時候,將不把他列在其中。那麼債務人欠阜他人財產之後是沒有足夠的遺產進行償還的,現實生活中,我們遇到的失信人老賴已不是少數,在他人生錢都沒有追討回債款,在其死後也是很難追回債款的,所以我們在向他人借款的時候一定要做好相應的心理準備,以及保障措施。首先他人借付我們款項需要寫欠條,並寫明具體欠付的金額以及歸還的日期,逾期未歸還,需要支付的相應利息。

如果他人確有經濟困難,債務人願意提供房屋或者是不動產進行抵押,我們也可以酌情考慮,但都需要書面約定,以及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對於不太熟悉的債務人,我們向其借款,最好是有多人進行擔保,並書面約定好擔保人的名字,或者是約定擔保物。所以債務人死亡之後不一定是追討不回債款的,但是像已經死亡的債務人追討債款一般是通過分配繼承物的方式,顧我們一定要儲存好借據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