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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之後還可以起訴嗎?

個人債務 閱讀(1.62W)

一、履行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之後還可以起訴嗎?

履行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之後還可以起訴嗎?

履行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之後是不可以起訴的,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根據該規定,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種:

1、提起訴訟,指權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請求,申請給予法律上的保護。信貸業務實踐中,借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沒有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通常會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而較少使用仲裁這種方式;

2、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即權利人向對方主張權利、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信貸業務實踐中,借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時,銀行通常會向借款人發出貸款本息催收通知書,此種行為即屬於主張權利性質的行為,從銀行發出貸款本息催收通知書之日起,訴訟時效中斷;此外,銀行從借款人賬戶扣收貸款的行為,亦屬於主張權利的行為。不論扣收多少金額,均從扣收之日起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3、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信貸業務實踐中,借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情況下,借款人向銀行提交還款計劃的行為即屬於此種性質,從借款人向銀行提交還款計劃之日起,訴訟時效中斷。

二、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是否隨著主債務一起中斷?

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由於債權人必須首先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單獨起訴保證人,但是經過訴訟或者仲裁後,債權人要保證人承擔責任時,可能已經過了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對債權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後,主合同的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也應當隨之中斷。

但是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則有所不同,由於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所以,當債權人主張權利後,保證期間就轉化為訴訟時效,並從債權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起算。也就是說,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不中斷。

債權債務關係在建立之後,債權人的權益在訴訟時效期間都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若是債權人發現對方不想旅行義務,此時是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起訴的請求的,一旦起訴,必定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訴訟被法院審理結束之後,會開始新一輪的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