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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中斷提起訴訟可以嗎?

訴訟管轄 閱讀(9.33K)

一、訴訟時效中斷提起訴訟可以嗎?

訴訟時效中斷提起訴訟可以嗎?

可以提起訴訟,是沒有影響的。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為法定事由的發生致使已經進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全部歸於無效,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最高法院民二庭負責人介紹,“提起訴訟”是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訴訟時效中斷事由。權利人主張權利的方式有多種,其中“提起訴訟”是權利人請求法院這一公權力機關運用公權力對其權利進行保護的公力救濟方式。在採取“提起訴訟”這一公力救濟方式主張權利時,權利人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明確,因此,訴訟時效應該中斷。各國立法均將“提起訴訟”作為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司法解釋明確指出,申請仲裁;申請支付令;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申請強制執行;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在訴訟中主張抵消;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司法解釋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此外,司法解釋還規定,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後,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但如何確認中斷事由的終止,因事由的性質有別而有所不同:

(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瞭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後,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

(2)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於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式的,應以執行程式完畢之時為事由終止。

(3)因調解中斷時效的,調處失敗的,以失敗之時為事由終止;調處成功而達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時為事由終止。

綜合上面所說的,訴訟時效是可以進行中斷的,並且在中斷的期間也是可以再次提起訴訟,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但訴訟時效中斷之後就會重新再次計算時間,只要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那麼就一定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從而得到自己該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