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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口頭約定是否有效

個人債務 閱讀(7.09K)

在生活中,有的時候債權人會因為十分信任借款人而只是與其口頭約定一下借款的利息。那麼,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款雙方僅憑藉款利息口頭約定是否有效?而如果有效的話,那實踐中,對於計算個人借款利息我們要注意些什麼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介紹。

借款利息口頭約定是否有效

一、借款利息口頭約定是否有效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二、計算個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麼

在計算個人借款利息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如果雙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條中約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計算利息時即按雙方約定寫明的利率計息。約定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法律對上限進行了限制,超過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4倍的部分無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如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2、雙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條中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在實際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權,判決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3、個人借款中,當事人雙方可以明確約定無息借款。如果約定了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借款人仍不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償付催告後的利息,利息計算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進行。

綜上,是關於“借款利息口頭約定是否有效”以及“個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麼”的有關個人借款利息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解決您的借款利息糾紛有一定的幫助。事實上,由於生活中個人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係、合同的複雜性等因素,使得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因此,在實踐中,由於借款時約定隨意而引發了不少糾紛,同時,對該類糾紛的解決也會因為證據的缺失而比較麻煩。所以,當您遇到有關個人借款利息的糾紛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一起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