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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樓上扔垃圾物業如何處理

物業糾紛 閱讀(1.65W)

一、發現樓上扔垃圾物業如何處理?

發現樓上扔垃圾物業如何處理

發現樓上扔垃圾物業公司應該及時找物業溝通,禁止其亂扔垃圾,如果業主屢教不改,可以報警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物業服務公司法定義務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人的一般義務】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人資訊公開義務】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物業公司發現樓上業主亂扔垃圾以後肯定不能不聞不問,如果砸到了其他業主,物業公司沒有履行應盡職責的,物業公司也要承擔連帶的侵權責任,但物業公司能做的也只能是勸阻該業主,不能因為業主亂扔垃圾就停水停電或採用其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