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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能否約定利息 | 借款人應如何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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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民間借貸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呢,民間借貸能否約定利息?如果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借款人應如何支付利息?請看詳細內容。

民間借貸能否約定利息 借款人應如何支付利息

一、民間借貸能否約定利息

首先,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有息借款)也可以無償(無息借款)的,是否有償(有息)由借貸雙方約定。因此,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

其次,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間借貸只有雙方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否則,一律視為無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以及《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民間借貸不得超過央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二、借款人應如何支付利息

民間借貸合同中,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後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利息,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但是,法律不保護“高利貸”,民間借貸當事人在約定利息時不能過高。如果出借人不知道怎麼操作,最好諮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