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個人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保住房產

個人債務 閱讀(2.23W)

如果債權人起訴夫妻償還債務,能夠證明丈夫的債務並非是用於家庭生活,而是丈夫用於個人用途,且發生該債務時,沒有經過妻子同意,則在此情況下,該債務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並非夫妻共同債務,人民法院不能拍賣房產但可以查封,據此規定,法院並非有權拍賣債務人的房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保住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