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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簽署借款合同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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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樣簽署借款合同比較好

怎樣簽署借款合同比較好

1、借款合同的條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條款: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屬於典型的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具體來說,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二、簽署借款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1、借款不得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否則會因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具體來說,下列情況下借款合同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2、利息條款要清晰明確。

(1)是否約定利息。譬如說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再譬如,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利率問題。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這就是普遍認為的上36%下24%。

同時也需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簽署,這樣合同才能對自身權益提供保障。但要是借款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話,當事人就要注意了,這種情況下是很容易產生糾紛的,而糾紛多數也會給自身合法權益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