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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錢要妻子還嗎

夫妻債務 閱讀(7.95K)

看情況而定。
當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的債務,尤其是數額較大的債務,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範疇,債權人能否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債務的負擔系基於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債權人不能證明的,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種情況下妻子不用還。
否則應當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也要還。

丈夫欠錢要妻子還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