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抵押擔保>

現在房屋抵押要到不動產局登記嗎

抵押擔保 閱讀(1.66W)
現在房屋抵押要到不動產局登記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不動產抵押登記條件有哪些

不動產抵押設立要件主要包括:

1、抵押人必須具備主體資格。即抵押人應具備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同時對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抵押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3、價值評估應該公允。抵押物的價值應該經過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評估報告,然後根據評估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和擔保價值;

4、辦理抵押登記。依照我國法律,不動產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

綜上所述,企業名下都會有一定數量的不動產,需要資金的時候企業可以辦理不動產擔保貸款。辦手續的時候帶上營業執照、不動產證書、借款合同及經辦人身份證和委託書等。銀行會對不動產價值進行評估,確定一個貸款數額和利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