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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在哪辦理 | 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抵押擔保 閱讀(2.96W)

一、房產抵押在哪辦理,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房產抵押在哪辦理,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到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管局辦理。需要提交相關的材料有:

1、營業執照影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

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複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檔案;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10、抵押人應有宣告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檔案;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檔案。

二、房產抵押相關法律規定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係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係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範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房產抵押準備相關的資料,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房管局辦理,為了保證房產抵押登記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規定,以房產、土地合一做房地產抵押的,房管理部為指定的抵押登記機關。抵押登記的作用主要是為了保證房產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