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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物可以設立質權還是抵押權

抵押擔保 閱讀(2.53W)
擔保物可以設立質權還是抵押權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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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是擔保物權人嗎

是。抵押權人是就是擔保物權人。只不過擔保物權比抵押權的概念要寬泛。擔保物權包括抵押、質押、留置的統稱,質押、抵押是擔保物權的具體表現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