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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墾土地使用權能否做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 閱讀(2.73W)
農墾土地使用權能否做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土地使用權能否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所以,在不轉移佔有的情況下,可以辦理抵押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