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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抵押權人是誰?

抵押擔保 閱讀(1.92W)

一、反擔保抵押權人是誰

反擔保抵押權人是誰?

1、還是擔保提起人,反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再次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措施。

2、反擔保合同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者反保證書,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而與債務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二、什麼是反擔保?

說直接點就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向擔保人作出清償。

(一)反擔保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反擔保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2、反擔保人結(離)婚證明或未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反擔保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及反擔保承諾書

三、反擔保的操作方式有哪些?

1、房產抵押反擔保;

2、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反擔保;

3、機器裝置抵押反擔保;

4、自然人保證反擔保;

5、股權質押反擔保;

6、存單質押反擔保;

7、存貨質押及倉單質押反擔保;

8、專利權質押反擔保;

9、商標權質押反擔保;

10、企業保證反擔保;

11、出口退稅款賬戶監管及質押反擔保;

12、應收賬款賬戶監管及質押反擔保;

13、特許經營權收費賬戶監管及質押反擔保;

14、林權抵押反擔保;

15、股權零價格轉讓/回購反擔保。

四、反擔保具備的要件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

5、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6、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並無差別。

五、反擔保的作用

擔保中心作為保證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其目的是為確保擔保債權能夠順利實現,擔保中心通過對抵押物的權利主張,保證擔保中心資金的安全,從而保證更廣大貸款購房人的擔保需求。如果沒有反擔保,擔保中心就無法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擔保中心認可的反擔保抵押物的範圍:反擔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貸款所購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產。反擔保時,擔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請貸款擔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請貸款所需購買的房屋。

在關於反擔保抵押權人是誰問題中,需要得知的是,反擔保中的抵押權人還是擔保提起人,且反擔保抵押權人是有權利向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措施的。而且,在反擔保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反擔保抵押權人向借款人提供反擔保後,借款人一定要遵守擔保法中的規定,按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