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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不遷戶口如何維權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23W)

簽訂在二手房買賣合同前,賣房一方應主動攜房屋產權證前往相應戶籍管理部門覈實房屋的戶籍登記情況,並如實告知買方,買方也應積極要求賣方提供戶籍登記情況,不可輕信賣方及中介的口頭承諾。在瞭解到戶口登記情況後,買賣雙方應對房屋買賣、戶口遷出等條款進行明確約定,必要時可將戶口遷出設定爲支付部分購房款的條件,以促進賣方能及時遷出戶口,而對於戶口無法遷出或不需要遷出的,特別要留意以書面條款專門約定,避免口頭約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原房主不遷戶口如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