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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如何賠付醫療過錯?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4W)

一、保險公司如何賠付醫療過錯?

保險公司如何賠付醫療過錯?

1、保險人接到被保險人的索賠申請後,有權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調查、處理。

2、發生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時,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承諾、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必要時,保險人可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對訴訟進行抗辯或處理有關索賠事宜。

3、保險人對每位患者的賠償金額以患者或其近親屬與被保險人及保險人協商確定的金額或經法院、仲裁機構或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判決、裁決、裁定或調解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醫療責任每人賠償限額。對於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的賠償金額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醫療責任每人賠償限額的30%為限,並計算在每人賠償限額之內。醫療責任每次索賠的免賠額按每人賠償金額的5%或1000元扣減,兩者以高者為準。在本保險有效期限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多次索賠的累計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醫療責任累計賠償限額。

4、保險人對法律費用的每次索賠賠償金額以實際發生的費用金額為準,但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法律費用每次索賠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有效期限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多次索賠的法律費用累計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法律費用累計賠償限額。

二、申請賠償應提交的單證材料

1、保險單正本;

2、有關責任人的資格和執業證明、醫療機構與責任人的勞動關係證明;

3、患者完整的病例資料:患者傷殘的,應當提供權威部門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死亡證明書;

4、患者的書面索賠申請;

5、事故情況說明、賠償專案清單;

6、經國家批准或認可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的,應提供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經法院、仲裁機構或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判決、裁決、裁定或調解的,應當提供判決、裁定檔案或調解書;

7、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有關費用的證明材料以及保險人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材料。

在日常生活中,醫院實施醫療責任保險之後,醫院的的醫療風險大幅縮小,如果醫院在醫療責任保險責任期間內發生醫療事故,醫院應最大限度搶救患者。而保險公司這個時候就應該履行相關賠償義務,這樣,患者的利益就受到了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