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需要多久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必須在45天內完成。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其配套檔案規定,醫學會應當在接到雙方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天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其配套檔案規定,醫學會應當在接到雙方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天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所以,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必須在45天內完成。
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流程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檢視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三、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申請書
申請人 :
性別:女 民族:漢 工作單位: 住址: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
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醫院院長 聯絡電話: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綜上所述,如果發生了醫療事故,那麼需要進行及時的鑑定才可以確定應該怎樣進行賠償,而且在法規當中對醫療鑑定有相應的規定,需要在四十五天內完成鑑定結果,畢竟鑑定也是有必要的流程和提交相關的申請書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