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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參與度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6.05K)

一、判定依據

醫療過錯參與度標準是什麼?

所謂“參與度”是指被訴物件在訴訟損害結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賠償醫學為法學上確定因果關係而研究發展的新概念。

二、評定方法

目前,較為一致的觀點是採用五等級法對患者所訴醫療損害中醫療過錯行為進行參與度評定,具體為:

(一)醫療過錯參與度100%。在該情形下,所訴醫療損害完全屬於醫療過錯所致,與就診人自身體質、所患疾病及其他行為無關聯,法學上為必然因果關係,也叫直接因果關係;

(二)醫療過錯參與度75%。在該情形下,所訴醫療損害主要是醫療過錯所致,就診人自身體質、所患疾病及其他行為增加了所訴醫療損害出現的可能性。法學上為相當因果關係。

(三)醫療過錯參與度為50%。在該情形下,所訴醫療損害是醫療過錯和就診人自身體質、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為共同作用所致結果,且雙方的作用強度難以區分,即出現所謂“原因競爭”,法學上為素因競和之因果關係;

(四)醫療過錯參與度25%。在該情形下,所訴醫療損害主要是就診人自身體質、所患疾病及其他行為所致,但醫療過錯對損害結果的出現起到誘發、促進、加重等作用,法學上為事實之因果關係;

(五)醫療差錯參與為0%。所訴醫療損害完全是就診人自身體質、所患疾病及其他行為所致,與醫療差錯無關聯或不存在醫療差錯,法學上為無因果關係或無自然關聯。

綜上所述,我國的醫療過錯參與度標準是怎樣的呢?與傷殘程度的等級分劃類似,我國將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中的參與度分為五個等級,並以此體現事故與醫院的因果關係大小來確定醫療機構的責任,司法審判機關也據此對醫療機構的賠償範圍進行認定。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