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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精神撫慰金是怎樣認定的?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3.27W)

一、什麼是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過錯精神撫慰金是怎樣認定的?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因醫療事故承受精神創傷而應獲得的以貨幣方式支付的精神補償,是醫療機構承擔醫療事故民事責任的一種重要方式。按照《條例》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二、醫療事故撫慰金賠付標準

1、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

對此的理解應為: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且醫院承擔全部責任的,死者近親屬獲賠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為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費的6倍。但如果是醫療事故部分責任,則還將打相應的“折扣”。

2、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廢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對此的理解應為:構成一級乙等醫療事故(對應傷殘一級),且醫院承擔全部責任的,患者獲賠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為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費的3倍。但如果是醫療事故部分責任,則還將打相應的“折扣”。如果構成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傷殘十級),且醫院承擔全部責任的,則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為居民年平均生活費的0.3倍。而如果是部分責任,“折扣”一打,所剩已廖廖無幾。

3、依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構成四級醫療事故構不成殘疾,精神損害撫慰金就不可能獲得。

4、以上居民年平均生活費應以醫療事故發生地省級統計部門公佈的資料為準,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年平均生活費,又稱為人均消費性支出。

綜上所述,在醫院治療過程中遭遇意外造成身體受損至殘後即可申請醫療過錯精神撫慰金。根據醫療事故的不同等級造成當事人受傷害的輕重,如殘疾或者死亡的,賠償事故撫卹金三年至六年的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人均生活費。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城鎮居民、農村居民生活費是不同的,以你自己所在地統計局的資料為準。具體賠償幾倍人均生活費參照上文醫療事故等級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