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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醫生如何處理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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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除了在工作中要承擔很多的職責以外還有可能會面臨因為過失導致患者到醫院來鬧事的風險,當然既然是醫生的過錯必然需要其對病人進行負責,但對於病人到醫院引發的醫患糾紛首先就需要醫生加以制止以免損失加大。那麼,醫院的醫生如何處理醫患糾紛?

醫院的醫生如何處理醫患糾紛?

一、醫院的醫生如何處理醫患糾紛?

處理醫患糾紛,具體做法如下:

1、分析事件的性質

有的醫療糾紛,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有過失,這是要承擔責任的。有的醫療糾紛,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沒有過失,醫院不會承擔責任。醫療糾紛的發生後,應該儘快弄清診療過程中是否有過失,分析事件的性質,以便採取相應策略,應對醫療糾紛。

2、分析患方動機

醫療糾紛的發生,患者一方有多種不同的動機,患方動機有以下幾方面:

對不良後果無法接受,尋機索理。這實際上是患者或者親屬的挫折心理反應,患者及家屬都希望來醫院後,能在醫務人員的精心治療下儘快祛除疾病、恢復健康。一旦患者及家屬期盼的目的未實現,患者及家屬在心理上受到打擊,產生挫折感,向醫院索理。

對醫療服務不滿的發洩。患者對醫院或者醫務人員的服務不滿意,有意見,尋機造醫院發洩,以釋放心中的不滿。

對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進行試探。患者對醫院的醫療服務究竟有無過失不清楚,受他人或者媒體的影響,向醫院提出索賠要求,“拋個石頭試水深”。

對醫療過失較為強烈索理索賠強烈。患者及其親屬對醫院及其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極不滿意,堅定認為醫療服務有過錯,要求醫院予以賠償。

3、穩定投訴者,緩衝矛盾

醫療糾紛後,醫院及其醫務人員要正確對待。首先要作的工作是穩定投訴者的情緒,緩衝矛盾,對醫療糾紛實行“冷處理”,做到“人躁我靜、人急我緩”,千萬不要激化矛盾。待患者或者親屬冷靜下來後,再行商議解決辦法,有利於醫療糾紛的解決。對那些無理取鬧的患者及其親屬,如果做工作無效、嚴重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應該積極給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必要時請公安部門維護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4、作好說服工作,爭取理解

對初步分析醫院在醫療活動中沒有過失,醫療糾紛的發生是由於患者或者親屬缺乏醫學知識,對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不理解造成的醫療糾紛,要儘量耐心解釋,爭取患者的理解。對一時難以分清一責任或通過初步調查分析醫療過程中有過錯的,告知患者或者親屬按照現行的醫療糾紛處理程式進行,決不能通過取鬧事來解決。

但其實在現實中出現了醫患之間的糾紛之後一般不會讓當事人的醫生直接接入處理以免讓病人的情緒更加惡劣,所以通常都是醫院的相關部門出面進行處理以調解病人與醫生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