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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保險強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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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保險強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現在很多醫療機構都會投保醫療責任保險,這是一個很有效的措施對於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而且國家現在也在逐漸大力推廣保險。其法律依據散佈在多部法律中,主要包括《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保險法》等法律中,其中規定了醫療責任保險申請賠償處理程式如下:
(一)申請。
保險人接到被保險人的索賠申請後,有權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調查、處理。
(二)提交材料即相關證據。
(三)理賠 。
保險人對每位患者的賠償金額以患者或其近親屬與被保險人及保險人協商確定的金額或經法院、仲裁機構或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判決、裁決、裁定或調解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