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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過錯責任倒置的依據是什麼?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85W)

一、醫療事故過錯責任倒置的依據是什麼?

醫療事故過錯責任倒置的依據是什麼?

醫療事故舉證責任倒置,就是把按照舉證責任分擔的一般原則本屬於一方當事人應負的舉證責任,因某種原因而轉移給另一方當事人承擔。在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中,施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法理依據,主要是醫患雙方地位不平等和醫患雙方的資訊不對稱,導致患方舉證困難。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以及醫療過程有無過錯承擔舉證的責任。

醫患雙方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應按以下方式劃分:

1、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舉證責任:在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中,受害人應當就自己受損害的事實和接受過醫療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損害包括病員生命和健康的損害,患者本人及其親屬的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接受醫療的事實可以通過掛號、交費等診療手續來證明。

2、醫療機構的舉證責任:醫療機構是指醫院或經過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在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中,醫療機構應當承擔如下舉證責任:

(1)病員的損害結果與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侵權責任中的因果關係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在多數案件中,醫療行為與病員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比較明確。但在一些疑難、複雜的醫療糾紛中,必須經過專門技術鑑定方可確定因果關係。

(2)醫療機構不存在醫療過錯。醫療機構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擔的侵權責任,就要證明自己在診療過程中不存在醫療過錯。

二、簽訂的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注意事項是什麼?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雙方當事人,即醫療機構和患方;

(2)患者的基本情況;

(3)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4)醫療事故原因;

(5)賠償數額;

(6)賠償款給付時間;

(7)違約責任等

2、明確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該醫療事故有了明確的等級鑑定,且該鑑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3、詳盡醫療事故原因

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4、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

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5、違約責任

在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治療,病情惡化的後續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發生後雙方在賠償上發生糾紛爭議,患者可以採取調解仲裁及訴訟的方式維權。醫療糾紛不同於普通民事糾紛,採取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因為在醫療損害賠償中,醫患雙方地位不平等,患者收集醫療過錯相關材料比較困難,需要醫療機構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