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養老服務>退休政策>

退休人員工資是否繳納個稅

退休政策 閱讀(3.21W)
退休人員工資是否繳納個稅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退休人員超過60歲之後被其他單位聘用且工資超過3500元是否交納個稅?

提成是工資薪金的一部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2、個人所得稅按月繳納,在工薪所得的基礎上減去按標準扣除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免稅專案後所得的應稅收入為基礎。在應稅收入的基礎上扣除3500元的起徵點得出應納稅所得額。
應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月應稅收入-3500)*稅率-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