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解答>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正當防衛的界限是什麼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3.08W)

正當防衛的界限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要綜合評價的。對於正當防衛的界限,我國刑法學界的判斷標準是看防衛行為是不是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一定需要的行為。對於是否一定需要則需要考慮不法侵害發生時的強度、劇烈程度,以及防衛行為和不法侵害的權益是否基本相適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界限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