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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需要多長時間結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訴訟需要多長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但從法院立案後,用普通程式審理的,6個月後作出判決,簡易程式45日內宣判。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

行政訴訟需要多長時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