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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受什麼的干涉?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3.16W)
人民法院不受什麼的干涉?
律師解析:民法院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分為:
1、最高人民法院;
2、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高階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
3、專門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和海事法院、智慧財產權法院、金融法院等。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人民法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式,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人民法院的工作實施監督。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可以自己進行辯護,也可以委託律師或者近親屬、監護人等其他公民進行辯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