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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行政許可 閱讀(3.1W)

一、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其適用範圍沒有地域限制,申請人取得的行政許可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行政許可法》 第四十一條: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其適用範圍沒有地域限制的,申請人取得的行政許可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由此可見,審批是按審批主體所作的界定,即由行政機關做出的審批行為,面比較寬。而行政許可的主體是行政機關,物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內容是准予申請人從事特定活動。

二、行政許可的特徵有哪些

1、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方針對特定的事項向行政主體提出申請,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前提條件。無申請則無許可。

2、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行政許可以一般禁止為前提,以個別解禁為內容。即在國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對符合特定條件的行政相對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資格或權利,能夠實施某項特定的行為。

3、行政許可是行政主體賦予行政相對方某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許可是針對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從行政許可的性質、功能和適用條件的角度來說,大體可以劃分為五類:普通許可、特許、認可、核准、登記。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假如自己想要開一家公司,那麼首先就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進行行政許可登記,否則的話就是違法相關法律規定的,自然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有正常的進行行政許可登記,那麼才會有對應的備案,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