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訴訟>

受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應符合哪些條件

行政訴訟 閱讀(1.65W)

一、受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應符合哪些條件?

受委託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應符合哪些條件

《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

二、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

1、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

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得到明確授權,代表國家在某一領域內行使行政管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包括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稅務、土地、審計、衛生等部門。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工商所、稅務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依相應法律、法規享有一定的行政處罰權,他們必須在授權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超過授權法規定的處罰種類、幅度、數額的限制,該行政處罰無效。如《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稅務所可對個體工商戶及未取得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的單位、個人實施罰款數額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3、受行政機關委託行使一定行政處罰權的受託組織

根據行政管理的實際的需要,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如《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三、行政處罰的特徵

1、決定並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為特定的行政主體。行政處罰只能由擁有行政職權的行政主體決定並實施,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能決定並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只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這裡的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3、行政處罰的物件一般為被認為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即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外部相對人,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4、行政處罰是違法者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一種表現形式。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法律關係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既包括行政主體因違法或不當行政而應承擔的責任,也包括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而因承擔的責任。

5、行政處罰是一種以制裁為內容的具體行政行為。它以直接限制或剝奪相對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為內容,是由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的、並由特定的行政主體實施的帶有強制性的國家制裁措施,是一種可以懲戒性義務的行政處理決定。

事實上,現在我國僅處於法治建設的初級階段,行政處罰還有其他的法律制度都可能還或多或少的存在著一些實際問題。關於行政處罰,即便是受委託的機關作出的決定,也應該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使處罰的權利,所做出的每一種行政處罰都需要取得相應的法律文書作為執法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