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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 閱讀(6.14K)
繼承人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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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卹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