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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行政複議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 閱讀(1.99W)

撤回行政複議能提起行政訴訟。法律、法規未規定行政複議為提起行政訴訟必經程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後,又經複議機關同意撤回複議申請,在法定起訴期限內對原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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