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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中的侵權責任主體是什麼

行政賠償 閱讀(1.98W)

國家賠償法》中侵權行為主體包括兩類: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殊情況下,還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和個人。
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賠償法中的侵權責任主體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