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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行政處罰如何申訴

行政處罰 閱讀(1.43W)

對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採取行政複議途徑或者行政訴訟途徑申訴。
在治安處罰裁決的過程中,法律、法規對於受到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或採取法律強制措施的當事人,給予了必要的法律途徑,使其可以向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撤消或變更公安機關的決定,或賠償自己因治安管理處罰或採取法律強制措施而受的損失,使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被處罰人可以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來主張撤銷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
《行政複議法》第六條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公安局行政處罰如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