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對不滿十四周歲行政處罰嗎?

行政處罰 閱讀(2.02W)

我們知道,當公民違法了法律所要求的行為規範時,法律機構或行政組織會依法對其進行處罰。那麼,對於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違法了法律規範,行政機關也會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嗎?國家在法律上對不滿十四周歲行政處罰如何規定的?

對不滿十四周歲行政處罰嗎?

對不滿十四周歲行政處罰嗎

1.處罰原則

處罰法定原則是行政合法性原則在行政處罰行為中的集中體現。主要內容是:

1.處罰依據是法定的;

2.實施處罰的主體是法定的;

3.實施處罰的職權是法定的;

4.處罰程式是法定的。

2.適用條件限制

行政處罰適用是指行政主體在認定相對方行為違法的基礎上,依法決定對相對方是否給予行政處罰和如何科以處罰的活動。

3.行政處罰的適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行政處罰適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行政違法行為客觀存在。

2.行政處罰適用的主體是享有法定的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

3.行政處罰適用的物件是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違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責任能力。

4.行政處罰適用的時效,是指對行為人實施行政處罰,還需其違法行為未超過追究時效。

4.行政處罰的適用

行政處罰適用的條件:一是必須已經實施了違法行為,且該違法行為違反了行政法規範;二是行政相對人具有責任能力;三是行政相對人的行為依法應當受到處罰;四是違法行為未超過追究時效。

5.行政處罰的適用方式:

1.不予處罰。根據規定,

(1)不滿14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3)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4)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2.從輕或減輕處罰。

從輕處罰,是指在行政處罰的法定種類和法定幅度內,適用較輕的種類或者依照處罰的下限或者略高於處罰的下限給予處罰,但不能低於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度。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給予處罰。如,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從輕處罰2000元,減輕處罰1000元。根據規定,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情況有:

一是已滿14週歲不滿l8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二是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三是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四是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五是其他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所以沒有完全民事行為不滿十四周歲行政處罰,一般不予行政處罰。

從以上看出,行政處罰有適用限制條件,第三點中提出沒有一定責任能力的不適用於行政處罰。所以沒有完全民事行為不滿十四周歲行政處罰,一般不予行政處罰。未成年人在身體和心理上不成熟,需要監護人對其加強教育,提高法律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