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的步驟有哪些

行政處罰 閱讀(1.94W)

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的步驟有以下這些:
(一)聽證開始前,書記員應當查明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調查人員等聽證參加人是否到場,並宣佈聽證紀律;
(二)聽證主持人核對聽證參加人,宣佈出席聽證的聽證員、書記員和案件調查人員名單,告知聽證參加人在聽證中的權利義務,詢問案件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三)聽證主持人宣佈聽證開始,宣佈案由;
(四)案件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具體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法律依據;
(五)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陳述申辯意見並質證,提出為自己辯解的證據;
(六)經聽證主持人允許,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和案件調查人員雙方可以就案件事實相互進行質證,並均可向證人、鑑定人發問;
(七)主持人、聽證員提問;
(八)當事人作補充陳述;
(九)聽證主持人宣佈聽證結束。
行政處罰聽證規則》第十二條

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的步驟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