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本罪主體需為年滿16週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不可以將本罪的主體定義為成年人。
其次,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即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尚未構成犯罪。
因此,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的盜竊、詐騙搶奪等行為不能違反《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是指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行為。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此外,本罪在主觀方面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組織物件是未成年人,或者當時並不知道組織的物件是未成年人,但後來發現是未成年人,而仍組織其進行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則也認定為此罪的故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立案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