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律師解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的犯罪構成包括四個方面:
主體為一般主體;
主觀上為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機關公文而變造,過失不構成本罪;
客體上為侵犯了公共秩序和妨害了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客觀方面為實施了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