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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簡易程式是什麼呢

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式是比普通程式相對簡單的審判程式,適用於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限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無異議的基層法院審理的案件。簡易程式是對第一審普通程式的相對簡化,利於節約司法資源。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沒有異議的。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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