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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罪犯有哪些情形

商業賄賂是在商業活動中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採用給予、收受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獲取交易機會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是賄賂的一種形式。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佣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佣金的,必須如實入賬。”

商業賄賂罪犯有哪些情形